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休宁县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休宁县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8号)和《黄山市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我县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提升全县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5G规模部署,打造5G精品网络,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5G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理及各行各业融合应用,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规划为引领,加强城乡统筹,部门协调联动,形成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全县“一盘棋”工作格局。
坚持共建共享。鼓励运营商之间开放存量通信基础设施资源的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全社会杆塔资源和公共设施及楼面资源开放共享,提升资源共建共享水平,促进降本增效。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实现城区、工业园区、4A级以上景区、主要交通枢纽等重要区域的5G网络覆盖。
2021年,实现重点集镇、高速、高铁沿线5G网络覆盖。
2022年及以后,实现县域5G网络全覆盖。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原则上由铁塔黄山市分公司做好资源统筹,会同5G通信运营企业,按照县政府已批复的《休宁县通信基础设施(铁塔)专项规划(2017-2030年)》进行5G基站布点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吸纳5G基站站址专项规划相关内容,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行管理,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
建立5G及其管道、管线、机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5G网络建设涉及的规划、住建、城管、环保等行政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减免取证费用等,满足5G快速规模部署的要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推进社会杆塔和设施资源开放共享
1.推进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整合利用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推进“一杆多用”,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休宁供电公司等)
2.推进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加大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力度,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公共设施楼面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客运站等场所和设施,支持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楼宇及公共场所,进行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建筑物外墙、屋面等资源开放。支持利用住宅建筑、商业建筑等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开展5G通信网络建设,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三)加强5G网络建设通行保障
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住宅小区的所有单位、管理单位或物业公司,对符合规划管理要求的5G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应当依法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电力供应保障
建立电力保障沟通联系机制和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电力部门按照国家支持5G建设的电价政策给予优惠,支持通信基站开展直供电改造,转供电电价原则上按照所在单位执行的电费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休宁供电公司)
(五)加强土地资源保障
根据5G网络建设需要,由铁塔黄山市分公司、各通信运营企业建设5G配套机房,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土地供应。同时针对通信基站用地面积较小、分布点多的特点,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并依法取得地役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对5G进行科学解读,加强舆论引导,消除人民群众对于5G基站辐射的疑虑,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对5G建设发展的正确认识,共同推进5G、应用5G,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通信运营企业)
(七)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建立5G网络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及时制止非法阻挠5G网络建设和维护的行为,依法查处和打击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休宁县5G通信网络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协调督办机制,将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公共资源开放情况、资源要素保障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