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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1    来源: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休宁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28日

  休宁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1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把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作为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倒逼农产品转型升级、品质提升的重要抓手,与休宁县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休宁县特色小镇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相融合,突出产业支撑,坚持农商旅互联,坚持市场主体,着力加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为我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上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农村电商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培育2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3种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力争创建3个省级电商示范镇、7个省级电商示范村和10个以上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站点。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根据《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要求,进一步整合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电商公共服务职能,明确绩效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拓展和完善政策宣传、孵化帮扶和运营维护指导等功能。在模式上不断创新,通过“公司+农户+站点+中心”,实现联动发展机制,解决电商基础薄弱、人才匮乏和农产品上行难等问题,鼓励本地电商龙头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商务局,排列在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整合农村电商快递物流。进一步整合县级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鼓励2-3家物流快递企业入驻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引导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划片配送,快速送达,降低物流成本(县商务局)。保障县域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县国土局)。加强县域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县发改委)。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58公里(县交运局)。

  (三)优化乡村服务网点布局。对现有乡村服务站点进行优化布局和规范化管理,加强业务宣传,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与乡村旅游驿站、精致休闲农庄和徽州精品民宿建设相结合,丰富便民服务和公益服务功能(县商务局)。积极鼓励乡村网点开展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服务(县商务局)。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县经信委)。

  (四)推进“互联网+旅游+农产品”融合发展。依托我县丰富的农产品和文化资源禀赋,快速促进农旅、农商、文旅融合发展。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有效对接市场需求,拓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支持优质乡村旅游产品在线营销,支持新零售、无人零售等新业态在景区景点、农庄民宿布局,带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县旅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县农委)。支持乡镇、村网销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县市监局)。支持电商企业参加各类产品展示交易会,推介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网销名优特产(县商务局)。

  (五)推进“电商振兴乡村+特色小镇、特色村”建设。与我县特色小镇建设相融合,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把电商元素融入特色小镇建设之中,打造一批资源要素集聚、产业特色鲜明、环境和谐宜居的特色小镇、特色村。加强本土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培育,引导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互联网业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进农村电商“特色馆”“旗舰店”建设,全年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50个以上(县商务局)。推进培训资源整合,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500人次(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人才办、县农委、县经信委、县旅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加强电商实务培训(县农委)。引导企业网络诚信经营,指导企业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县市监局)。

  (六)深入推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通过“电商+合作社+贫困户”“一店带多户”“一企带一村”等模式,助推贫困户就业创业、脱贫致富。力争实现愿参与、能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的覆盖。鼓励农村电商企业采取“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探索推广农村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县商务局)。

  (七)强化农村电商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统筹省、市、县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培训、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对贫困村予以倾斜(县财政局)。

  (八)加强农村电商典型示范引导。加强“电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广,促进农村电商产销稳定。鼓励有实力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整合地方产品资源,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的订单式农业生产,引导推动农业经营由“种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种什么”转变,改进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创建2家以上市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推出一批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服务、物流整合、网点建设、电商扶贫等先进典型(县商务局)。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推进“电商黄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各乡镇、县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3月份)。各乡镇、县直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评估。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持续提升阶段(2019年4月以后)。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提质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负责调度推进所辖区域工作任务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目标考核办)。加强督促检查,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估,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及数据应用等工作(县统计局)。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资讯,加强对农村电商“身边人”“身边事”宣传,做到可学可做。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巩固提升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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